贛州市南康區物流行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是贛州市南康區物流行業協會。
第二條?贛州市南康區物流行業協會是全區物流企業、物流經營者自愿組成的聯合性、非營利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贛州市南康區物流行業協會以服務全區物流行業、促進經濟發展為宗旨,根據業務主管部門要求和業主需要,團結、聯合社會各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溝通政府與行業、行業與社會、業主與業主之間的聯系,圍繞推進全區物流行業的改革和發展、提高經營者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提升行業競爭力、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開展工作和活動。本會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本會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走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有關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等職責。
第五條?本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贛州市南康區民政局,黨建領導機關是贛州市南康區產業發展中心系統黨委,業務主管部門是贛州市南康區交通運輸局。
本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黨建領導機關、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本會的住所設在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七條?本協會的業務范圍:
(一)負責物流行業與政府間的溝通和聯系,調查了解并及時向政府反映物流業主的訴求和愿望,為政府決策提供基礎性資料及建設性意見。
(二)宣傳貫徹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九部委《關于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及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物流行業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弘揚誠信創業的精神。
(三)協調物流行業與政府有關部門、有關方面的關系,幫助物流業主排憂解難。
(四)架設物流業主與業主、業主與外來客戶間的橋梁,促進物流行業內部、行業與外地客商之間的聯系和溝通,推動物流行業體制和監管的改革創新。
(五)抓好物流行業隊伍建設,組織物流經營者參加各類培訓,開展物流行業理論研討和物流企業高層管理討論,不斷提高物流企業經營者的綜合素質。
(六)保護物流業主的合法權益,積極提供各種咨詢和維權服務。
(七)建立信息平臺,收集和發布物流業主所需要的各種信息。
(八)開展信用工程建設,引導物流業主提高信用意識,建立信用管理體系。組織物流業主開展信用評比和創誠信活動,提升物流行業的整體形象。
(九)做好業務主管部門委托的各項工作。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本協會會員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加入本協會的基本資格條件:
(一)南康區境內的各類物流企業及物流個體工商戶,承認并遵守本會章程,均可申請本協會會員;
(二)證照齊全、資格合法、手續完備。
(三)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并能積極做好物流本職工作。
第九條?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協會會員入會申請表;
(二)提供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復印件;
(三)由協會秘書處審核資格后入會,有特殊情況的提交理事會討論通過后入會,頒發會員牌。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查閱、傳用本協會擁有的各類文件、資料和信息資源;
(二)獲得本協會提供的各類信息咨詢、培訓教育與服務;
(三)免費成為南康區物流企業信息網會員,享受由網站提供的各項服務;
(四)優先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對本協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實施監督;
(六)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七)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八)可向本協會要求,組織有關會員對本單位進行技術、經營等方面的指導。
第十一條?會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主動與本協會取得聯系,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
(四)承辦本協會委托的工作,支持和積極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五)按期足額繳納會費,會長每年交納會費15000元、副會長每年交納會費5000元,理事每年交納會費2000元,會員每年交納會費600元。
第十二條?會員違法或不遵守本會章程,本協會可取消其會員資格,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每一年舉行一次,其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聽取和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
(三)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監事會;
(五)決定本協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行使會員代表大會職權。理事會每屆任期三年,全體理事會每年召開二次以上,必要時也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改選、增選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理事、秘書長;
(三)通過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
(四)根據會長提名決定執行副會長人選;
(五)審議會費收支報告;
(六)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聽取并審議會員代表大會籌備情況報告;
(八)審議處理有關議案;
(九)決定其它有關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協會設立會長辦公會制度,由協會會長、副會長組成,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第五、八項職權和討論其它有關重大事項。由會長提名理事會決定4名執行副會長作為會長辦公會的常設機構。
第十六條?監事會由5名監事組成,監事的罷免依照其產生程序。監事會設監事長1名,副監事長1名,由監事會推舉產生。本會的負責人、副會長、理事和本會的財務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列席會長、理事會會議,并對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
(二)對理事、副會長、會長執行本協會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嚴重違反本協會會章程或者會員大會決議的人員提出罷免建議;
(三)檢查本協會的財務報告;
(四)對會長、副會長、理事、財務管理人員損害本會利益的行為,要求其及時予以糾正;
(五)向黨建領導機關、行業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反映本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決定其他應由監事會審議的事項。
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監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監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監事1/2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七條?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忠實、勤勉履行職責。
第十八條?監事(會)可以對本會開展活動情況進行調查;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本會承擔。
第十九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監事任期與每屆理事會任期相同,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須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條?本協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社團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長辦公會;
(二)提名執行副會長人選,交理事會決定
(三)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類物流企業及業主間的關系;
(三)提名副秘書長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確定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它有關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工作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按照章程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經費用于本章程規定的下列項目:
(一)用于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以及以本協會名義召開的其它會議的費用;
(二)依據國家法規設立的行業基金的基金費用支出;
(三)本協會舉辦的行業和會員單位服務的各項活動;
(四)本協會常設機構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獎金、勞保及差旅費等項開支;
(五)本協會常設機構的辦公費以及購置必要的辦公設施和用品的開支;
(六)編輯、刊物及資料的費用;
(七)本協會的外事活動經費;
(八)與本協會有關的其他正當開支。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辦清財務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職數及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由理事會決定。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章程的修改,由理事會討論擬定,經審議后報全體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半月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手續后終止。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單位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于2021年4月25日經贛州市南康區物流行業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討論通過。
第四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